【職發組】113-1證照獎勵金申請公告
113學年度第一學期證照獎勵申請
在學生證照獎勵申請
申請對象: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在學學生證照獎勵申請(申請書學生證影本請務必已蓋113-1註冊章)
申請時間:113年08月01日至113年09月27日止(延長至113年10月2日截止)
證照採計日期:113年2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止
應屆畢業生「就學期間」取得證照獎勵申請
申請對象:112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於「就學期間」取得之證照獎勵申請
申請時間:113年08月01日至113年09月27日止(延長至113年10月2日截止)
證照採計日期:113年2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止
應屆畢業生「畢業後」取得證照獎勵申請
申請對象 :112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於「畢業後」取得之證照獎勵申請(請務必繳交國考證照影本)
申請時間:113年08月26日至113年10月31日止(延長至11月10日)
證照採計日期:113年6月3日至113年09月30日止 考取之「護理師」、「牙體技術師」及「保母」證照
※應屆畢業生取得「護理師、牙體技術師及保母證照」之考試時間須於113年7月31日前進行,始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