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就業計畫】 教育部「115學年度大專校院國際生留臺就業輔導專業化計畫」公告
一、依據114年8月14日行政院核定之「促進國際生來臺暨留臺中程計畫(113-116年)」(以下簡稱留臺計畫)辦理。
二、因應國內少子女化、高齡化趨勢及產業中高階技術人才需求,教育部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強化人口及移民政策」推動留臺計畫。計畫係為落實國際生來臺就讀後能留臺工作之目標,教育部協助各大專校院建置國際生職涯發展及留臺就業支援體系,以提升國際生畢業留臺就業比率。
三、計畫內容說明如下:
(一)對象:大專校院近3學年(112~114學年度)度皆有招收境外生,且非屬預警學校或專案輔導學校;設有校級境外生生活與就業輔導單位與相關追蹤機制,並具備與企業進行課程共構規劃能力。
(二)期程:計畫期程為4年期(113年至116年),115學年度期程為本(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三)推動策略:4大辦理策略項目如:配置國際生專責輔導升學及就業人員、與企業共同規劃課程(含實習)、建立學習與升學及就業SOP與落實留臺升學及就業追蹤等內容,請學校依據發展現況及行政與教學量能,規劃可執行內容、績效目標及精進作為等內容。
(四)補助依據及額度: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計畫徵件及經費補助。各校申請額度可參採校內114學年國際生人數,如國際生人數1,500人以上,以新臺幣500萬元為原則;1,000人至1,500人,以新臺幣400萬元為原則;1,000人以下,以新臺幣300萬元為原則。
四、請符合申請資格且有意願申請本計畫之大專校院於本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完成計畫線上申請作業,系統將以最後一次上傳版本為最終版,逾時系統將關閉,不再受理。(一)請學校至「大專校院國際生留臺就業輔導專業化計畫辦公室」網站之「計畫專區」完成「115學年度計畫申請」及填報「114學年度計畫執行情形」。網址:https://sitdatabase.moe.gov.tw/sitweb/switoffice/application/。
(二)有關計畫上傳及填報流程,請參閱附件之計畫線上申請暨填報說明手冊。
五、倘對本計畫申請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專案辦公室,
電話:(02)2736-1661分機7612~7614,
電郵:pcisettmu@gmail.com。
二、因應國內少子女化、高齡化趨勢及產業中高階技術人才需求,教育部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強化人口及移民政策」推動留臺計畫。計畫係為落實國際生來臺就讀後能留臺工作之目標,教育部協助各大專校院建置國際生職涯發展及留臺就業支援體系,以提升國際生畢業留臺就業比率。
三、計畫內容說明如下:
(一)對象:大專校院近3學年(112~114學年度)度皆有招收境外生,且非屬預警學校或專案輔導學校;設有校級境外生生活與就業輔導單位與相關追蹤機制,並具備與企業進行課程共構規劃能力。
(二)期程:計畫期程為4年期(113年至116年),115學年度期程為本(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三)推動策略:4大辦理策略項目如:配置國際生專責輔導升學及就業人員、與企業共同規劃課程(含實習)、建立學習與升學及就業SOP與落實留臺升學及就業追蹤等內容,請學校依據發展現況及行政與教學量能,規劃可執行內容、績效目標及精進作為等內容。
(四)補助依據及額度: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計畫徵件及經費補助。各校申請額度可參採校內114學年國際生人數,如國際生人數1,500人以上,以新臺幣500萬元為原則;1,000人至1,500人,以新臺幣400萬元為原則;1,000人以下,以新臺幣300萬元為原則。
四、請符合申請資格且有意願申請本計畫之大專校院於本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完成計畫線上申請作業,系統將以最後一次上傳版本為最終版,逾時系統將關閉,不再受理。(一)請學校至「大專校院國際生留臺就業輔導專業化計畫辦公室」網站之「計畫專區」完成「115學年度計畫申請」及填報「114學年度計畫執行情形」。網址:https://sitdatabase.moe.gov.tw/sitweb/switoffice/application/。
(二)有關計畫上傳及填報流程,請參閱附件之計畫線上申請暨填報說明手冊。
五、倘對本計畫申請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專案辦公室,
電話:(02)2736-1661分機7612~7614,
電郵:pcisettmu@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