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產推組】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推廣教育112學年第2學期學分班

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招生簡章

112學年第2 學期學分班」


一、報名日期:113123日起至113124日止

二、報名方式:一律紙本報名。三、報考資格:

(一)申請專科學分班之學歷須具有報考專科副學位資格。

四、招生之課程科目、錄取方式:

(一)各課程依學校排定時間上課。

五、報名手續:

(一一律採紙本報名,需在 開學當日完成所有報名程序。

(二)繳交證件: 最遲於報名完成後一周內繳齊相關證件資料者,逾期未繳交將不予保留名額。

1. 繳交符合報考資格之佐證,例如歷年成績單乙份(舊生不用)

    (三)經報名後,所繳之證件佐證一概不退還。

 (四)報名者之各項資料應填寫清楚無誤,因無法通知而影響學員權益,其後果自行負責。

六、報名地點:敏惠醫專技術合作處推廣教育組

七、通知錄取方式:以電子郵件通知學員。

八、學費:確定錄取,到校進行課程選修,再行繳交學分費與冷氣使用費等相關費用,學費不含書籍費用。課程所需材料費書籍費,則依各課程規定而行。      一般科目學分費:1339/學分、通識科目學分費:1360/學分、冷氣費:85/學分、計算機概論加收電腦使用費:800元。

九、注意事項:

(一)學分班學員之身分為「推廣教育學員」,學期結束需至推廣教育組繳回[學員證]

(二)修得之學分均為推廣教育學分,不授與學位。

(三)本班採每學期報名,確定錄取之學員不得辦理保留入學資格及休學。

(四)上課日期依本校行事曆為準,112學年第2學期開學日期為 113 2 17日。

(五)上課時間及教室以本校官網公佈為依據;如有調整,應行配合,不得異議及要求退費。

(六)學員在校之行為應遵守本校規定。如有不當行為或影響授課或其他學生(員) 之學習,經所修讀課程之科別及推廣教育組通知,仍未改善者,得取消其修讀資格,且不予退費。

(七)學員不得申請學生證、宿舍、停車證等。

(八)學員不得辦理兵役緩徵。

(九)經確定可修讀之學員,如經發現申請資格不符規定,或所繳證件有偽造、假借、塗改等情事,即取消附讀資格,且不發給任何有關學分之證明。如係於取得學分後發覺者,除勒令撤銷其學分證明外,並公告取消其取得學分資格。

(十)學員繳費後,如因故無法繼續修讀,不得申請延期就讀,所繳費用僅學分費得依「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推廣教育班學員休學、退學、退費與復學辦法」之退費規定辦理,其餘費用一律不予退還。

(十一)課程修讀期滿,缺課未超過該課程全期上課時數三分之一且成績及格,副學士班課程以60 分及格,由本校推廣教育組發給推廣教育學分成績證明。

(十二)學員未來如進入本校就讀,取得學籍後,其已修得之科目學分抵免,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及科系規定辦理。

(十三)本班課程若臨時有異動或停開決定(以學校公告為準),學員不得異議。

(十四)本班無補課機制,請於排定的上課時間到課。

洽詢電話  06-622-6111#868 李小姐               

電子信箱:e141@o365.mhchcm.edu.tw

敏惠推廣教育網:https://c016.mhchcm.edu.tw/p/412-1016-134.php?Lang=zh-tw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9 點至下午 5 點(國定假日公休)

敏惠醫專 112 學年度第2 學期學分班課表

 

 

0830-1000

1

解剖生理學Ⅱ

國文Ⅱ

2

1010-1140

3

英文

休閒與生活

4

1230-1400

5

心靈成長

營養與保健

6

1410-1540

7

基本照護實務學

高齡口腔疾病與評估

8

1550-1720

9

 

程式設計與軟體應用

10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