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補助青年國際參與及交流實施計畫

對象:18歲至30歲具中華民國籍青年。
申請時間:請於參與或辦理之會議、活動或計畫,執行期程開始之2個月前具函檢送申請文件(或最遲於每年10月10日前)。另106年1月份之計畫申請案,申請單位得遲至105年11月30日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