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104學年度推廣教育非學分班
「托育人員專業資格培訓班(2)」招生訊息
壹、主辦單位: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技術合作處
培訓單位: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幼兒保育科
貳、辦理時間(期程):105年4月9日至6月4日(每週六日上午8點至下午5點)
105年5月8日(日)因母親節故不排課。
參、辦理地點: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幼兒保育科視聽教室
肆、 受訓對象:基本條件為年滿20歲以上之本國國民,學歷國小以上,身心狀況良好,無法定傳染疾病、不良前科紀錄及不良嗜好者,性別不拘。
伍、收費標準:課程費用:6,000元。『本次費用包含講師費、助教指導費、行政管理、課程講義資料、及相關耗材,但不包含考證照費用、調製區使用之食材(如雞蛋、胡蘿蔔、蘋果)以及遊戲區使用之麵粉團等,敬請自備』
陸、報名方式(聯絡人:黃小姐06-6226111轉868)
一、請將課程費用連同報名表一同繳交至本校行政大樓三樓技術合作處(男廁旁)報名。(若有需匯款者,請與聯絡人聯絡)
二、報名日期:105年3月3日起至105年3月18日或額滿為止(星期一至星期五9點至4點)
三、攜帶表件:(1)身份證正、反面影本。(2)1吋照片1張。
柒、退費標準:
一、受訓學員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最多得收取個人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額退還學員。
二、已開訓但未超過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個人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
三、已超過總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捌、辦理內容:
一、人數:45人(未滿40人不開課)
二、訓練時數:含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訓練實施計畫7大學分,共126小時。
三、課程內容:
1. 保母人員專業訓練之課程內容、時數
(1)依內政部兒童局令頒之「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訓練實施計畫」之規定。
(2)課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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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
學科 |
1.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相關法規導論 2.嬰幼兒發展 3.多元文化與親職教育 4.托育服務概論及專業倫理 5.嬰幼兒環境規劃及活動設計 |
合計 |
90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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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科 |
1.嬰幼兒健康照護 2.嬰幼兒照護技術 |
合計 |
36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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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計126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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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說明事項:
一、訓練成績考核及結業證書核發:
(1)本計畫訓練課程,每一大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訓練實施計畫之學分以十八小時計。
(2)參訓人員出席率達下列標準,得參加成績考核,經考核及格者,授予該課程名稱之學分:
a.該專業訓練課程名稱(單科)出席率達三分之二以上。
b.該專業訓練課程(總時數)出席率達百分之八十以上。
(3)訓練期間當日上課遲到超過半小時者,視同請假,並且需填寫請假單。(每超過半小時並未達1小時,視為1小時)
二、其他
(1)本計畫為保母資格訓練課程,並非考照輔導課程。